為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深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
工程總承包是國際通行的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有利于實現設計、采購、施工等各階段工作的深度融合,發揮工程總承包企業的技術和管理優勢,提高工程建設水平,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服務于“一帶一路”戰略實施。
《若干意見》圍繞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從4個方面提出了20條政策和制度措施。
第一,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工程總承包一般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或者“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在選擇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時,應當本著質量可靠、效率優先的原則,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政府投資項目和裝配式建筑應當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第二,完善工程總承包管理制度。建設單位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設計或者初步設計完成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依法采用招標或者直接發包的方式選擇工程總承包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計資質或者施工資質。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取得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擔任過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者施工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在其資質證書許可的工程項目范圍內自行實施設計和施工,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建設單位同意,直接將設計或者施工業務擇優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健全和完善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各項監管手續,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
第三,提升企業工程總承包能力和水平。工程總承包企業要根據業務需要,調整和完善組織機構,形成集設計、采購和施工管理于一體的組織體系。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標準、質量、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等管理體系建設,加強各類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第四,加強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組織和實施。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示范引導,培育一批工程總承包骨干企業,擴大工程總承包的影響力。行業組織要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反映企業訴求,開展政策研究,組織人才培訓,總結交流經驗。
《若干意見》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工作,創新建設工程管理機制,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推進各項制度措施落實,促進工程總承包進一步發展。摘自《中國建設報》